蘋果公司今年四月推出的平板電腦iPad一上市就受到衆(zhòng)多粉絲的熱烈追捧。據國外媒體報道,iPad于4月3 日上市不到60天內銷量已經超過200萬臺。其火爆程度可見一斑。然而,伴隨火爆的銷售而來的,還有蘋果公司不斷纏身的官司,從2007年的 iPhone,到2010年的iPad,每一次的粉絲狂熱追捧之後,都伴隨著紛紛擾擾的商標糾紛。這應該是蘋果公司大把賺進利潤的同時最爲頭疼的事。
近日,唯冠國際以中國iPad商標擁有者的身份向蘋果公司叫價100億元,引起人們關注。11月1日,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八大債權銀行召開聯繫會,商討與蘋果交涉解決商標權糾紛的方案。參會的八家銀行分別爲:中國銀行、民生銀行、國家開發(fā)銀行、廣發(fā)銀行、交通銀行、浦發(fā)銀行、華夏銀行、深圳平安銀行。由于唯冠資産已經被銀行查封,因此八大銀行也成爲iPad商標權的實際受益人。
中國商標網上的查詢結果顯示,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目前仍然是iPad的商標持有者,該商標自2010年5月7日開始進入“轉讓待審狀態(tài)”。唯冠深圳公司負責人楊榮山解釋,轉讓待審也是公司內部待轉,之後可能會轉給唯冠名下的子公司。
唯冠公司成立于1989年,是最早在中國大陸投資的臺資企業(yè)之一,1997年開始在香港上市,專業(yè)平面電視機及電腦顯示器研發(fā)、生産、銷售。根據唯冠公告顯示:目前,唯冠流動負債淨額達28.7億元,38億元貸款逾期未償還,另對上文提到的八家銀行的負債大約爲1.8億美元。而且,包括iPad商標在內的唯冠資産已經被銀行查封抵押。因此有了上文提到的八家銀行聯合召開會議商討商標權益問題的一幕。
iPad商標糾紛的由來還要從2000年說起。2000年,唯冠國際旗下唯冠臺北公司在全球多個國家注冊“IPAD”商標,2001年,唯冠國際旗下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在中國內地注冊了“IPAD”商標。關于當初注冊該商標的目的及當初是否存在惡意注冊商標問題時,楊榮山如是說:“我們是iPad原創(chuàng)者,2001年我們曾在香港開新聞發(fā)布會推出這一産品,只是最後沒有成功。”
蘋果公司開發(fā)iPad平板電腦之後,開始與唯冠商討商標轉讓事宜。2009年,蘋果公司與唯冠達成一項協(xié)議,以3.5萬英鎊價格購得唯冠臺北公司的iPad全球商標使用權;但隨即,唯冠方面稱,蘋果公司購買iPad商標的手法“卑劣”且有“欺詐的行爲”;在參與此事的律師看來,當初的交易存在瑕疵,合同無效可能性很大,幷且將赴美對蘋果提起訴訟。如此一來,蘋果iPad商標權將面臨一場中美兩地的酣戰(zhàn)。而對于自己所深陷的iPad中國商標使用權的糾紛,蘋果公司目前一直保持沉默。
知識産權律師于國富表示,蘋果是否構成侵權其實從法律手續(xù)方面比較容易認定,即便蘋果公司表示已經購買了包括中國內地市場的商標權益,只要在商標局方面的相關證明文件沒有完成過戶,該商標依然屬?原商標持有人。至于蘋果公司與唯冠的商標轉讓合同,另屬?經濟糾紛範疇,可以另案處理。如果唯冠方面能夠提出充足的證據表明iPad商標依然屬?該公司,就可以向蘋果公司提出索賠,但若轉讓該商標,則需要征得八家銀行債權人的同意。他還認爲,法院在審理商標侵權賠償金額的問題上,不一定會支持100億元的索賠要求,但一定會考慮原告方面實際遭受的經濟損失等多方面的因素來客觀判定。而實際上類似iPad這樣的商品很少會出現查封的情況,很可能雙方坐下來商討出一個和解方案。
産業(yè)觀察家楊群也認爲,唯冠與蘋果的爭議可能曠日持久,幷非短期內通過公開信及其他形式的外部壓力能夠解決的。楊群指出,在此領域國內幷沒有懲罰性賠償的先例;對于賠償數額,法院首先會以侵權人所獲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權人所受到的損失爲標準進行計算。
總第46期 文/王亞川 China IP發(fā)表